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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8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项目总投资金额达到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金额以批复的设计概算或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数额为准。(类似项目:城乡供水类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可研或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或合同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需附平台网页截图。)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4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注: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2月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4年2月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并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采购目标的实现,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