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第博雅园54-56号楼的127套房产和福泽温泉公寓23号楼的17套房产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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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第博雅园54-56号楼的127套房产和福泽**公寓23号楼的17套房产
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2024-11-08 挂牌结束时间:2024-11-14
挂牌价: 1,541.768 万元
租期:114月 年平均租金:162.291万元 保证金:50万元
价格说明: 租期10年,第1年含免租期(免**费期)6个月,租金为79.065万元;第2年到第5年,每年租金158.13万元;自第6年开始年租金增长5%,即第6年到第10年,每年166.0365万元;租期内租金合计1541.7675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不低于以上价格,如项目产生溢价,则以最终价格为准。
面积: 10,831.1㎡
位置: ****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居住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耿鹏
联系电话: ****2150
项目负责人: 郑秋楠
联系电话: ****2155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0123-05****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类别 坐落位置 面积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免租期限
**市**区第博雅园54-56号楼的127套房产和福泽**公寓23号楼的17套房产
房产
****区中环线与世纪大道**第博雅园54-56号楼以及大直沽街八纬路与大直沽西路**福泽**公寓23号楼
10,831.1平方米
居住
地铁沿线
空置
房地证
详见明细表6月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是否国资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箱 出租方决策文件 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资监管机构
****
**市**区南营门街**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写字楼11D-1313号
911********8644264
国资/本市国资
国有经济/****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法人独资)
马屾
176****8895
**市**区**路183号世纪都会写字楼大厦26层
****@qq.com
****办公室会议决议
**轨道****公司
省级国资委监管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租赁期限 年平均租金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交易方式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交纳形式 交纳时间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保证金的处理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是否进场结算
1,541.768万元
114月
162.291万元
租期10年,第1年含免租期(免**费期)6个月,租金为79.065万元;第2年到第5年,每年租金158.13万元;自第6年开始年租金增长5%,即第6年到第10年,每年166.0365万元;租期内租金合计1541.7675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不低于以上价格,如项目产生溢价,则以最终价格为准。
首期租金及押金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之后租金按季支付。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综合评议
50万元网上支付
信息披露期满前
1、意向承租方需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规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在项目公示要求的时间和**产权书面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商定提交拟签署租赁合同文本并签署租赁合同,且须按合同约定足额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如有)、交易服务费。 4、遵守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金的保证内容及公示约定任一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最终承租方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支付约定价款、交易服务费后,**产权确认交易服务费到账及收到出租方提供的已收到合同约定保证金等价款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出具交易凭证,出具交易凭证后最终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按**产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出租为第博雅园和福泽**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营事宜,标的为坐落于**市**区第博雅园54-56号楼的127套房产和福泽**公寓23号楼的17套房产,建筑面积为10831.1平方米,本项目承租方即项目**方,经营用途须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2、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全部附件,对本次出租经营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状况、建筑面积、土地面积、规划功能、平面间隔、交付标准、消防状况、标的结构、装修装饰、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等,并已完成对该房产的实地勘查及全部尽职调查工作,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愿意以现状承接经营标的,如因标的现状影响日后经营使用或办理有关营业所需证照,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此次出租的房产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踏勘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现场踏勘时须向出租方提供意向承租方身份证明文件和齐全的资格条件文件,出租方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具《现场勘察确认函》。(预约现场勘查联系人:马屾,联系电话:176****8895;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4、意向承租方需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手续,办理承租登记时需向**产权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已公示的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函》等书面材料。 5、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该项目交易保证金交****银行账户,成功办理承租登记且已交纳保证金,方具备合格意向承租方资格。 6、如只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出租方式。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进入择优遴选环节,合格意向承租方根据综合评议要点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须详实、准确,并在**产权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响应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合格意向承租方应对其提交的全部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交易****小组并安排具体****小组进行集中评议。综合评议完成后,****小组将综合评议分值清单通过**产权递交给出租方,出租方应在收到综合评议分值清单后,依照相关规定对承租方、交易价格等进行确认,并将择优确认结果及综合评议分值清单递交**产权。**产权在收到出租方书面确认结果及综合评议分值清单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择优结果通知参加综合评议活动的全部合格意向承租方。在确定最终承租方后,其它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7、最终承租方须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已公示的《第博雅园和福泽**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营合同》,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装修保证金100万元****银行账户;因合同签订后的前半年视为装修期(免**费期),免除**费用,因此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费)即半年**费79.065万元(如不产生溢价)一次性****银行账户,后期租金(**费)按合同执行。另,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20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向**产权提供已收上述款项的收款凭证。 8、**产权确认交易服务费到账及收到出租方提供的收款凭证后可出具交易凭证,出具交易凭证后最终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按**产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10、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最终承租方支付,如果项目协议成交,最终承租方须按成交金额即整体租金的6‰支付基础服务费。若项目产生择优遴选,最终承租方除支付基础服务费外,另需支付交易双方增值服务费,各方费率为实际成交平均年租金的1.8%,双方合计3.6%。 标书代写
1、****公司法人(非自然人、非个体工商、****公司)。注册资金及实缴金额(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意向承租方在项目公示期间****公司不低于人民币700****银行存款证明。 3、****公司经营范围应涵盖住房租赁、物业管理。 4、意向承租方及其实际控制人近1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承租方须提供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须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出现违纪违规处理或司法处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
1、该标的经营用途必须为经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2、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承诺以下事项: (1)自行办妥将标的用于经营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所需的所有证照及资质证书及装修工作的施工许可证。 (2)对全部房源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的套数进行现状改造、重新装修,并投入家具家电,满足我市对保障性租赁用房的要求,即达到拎包入住的标准,同时所有投入需签订相关合同,并开具相应税务发票。 (3)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求,使用官方渠道进行经营活动,保障性租赁住房账目全部实行电脑入网管理,每月编制报表,定期汇报运营及收支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管理经营标的。 (4)乙方在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期内,若不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营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经营,发现后,乙方需按要求,在30天之内立即进行整改,如若不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赔偿剩余合同年限全部**费用,所有房屋装修和家电现状留在房屋内由甲方继续经营使用,同时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支付行号
****中心有限公司
110********908
****营业部
316****00027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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