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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原料罐区建设项目土地拟收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调查。
一、项目概况
拟收回土地位置:该地块位于**省**市**县渔沃街道。
拟收回土地范围:拟收回土地范围为北至渔沃街道前营村沟渠,**渔沃街道其他草地,南至渔沃街道乔木林地,西至渔沃街道乔木林地。
拟收回土地涉及的国有单位:渔沃街道。
本次收回土地拟用于****原料罐区建设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周边居民、单位。
2、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建设期间可能对周边企业会有影响,对此的理解和建议;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最大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风险调查单位提**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依据需要反馈。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政府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76****1320
E-mail:****@163.com
五、公示周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日。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