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
云****改革局
2024年11月8日发布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受理**县境内行政区域咨询和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出项目备案基本信息申请;不具备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二、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673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委员会令2017年第 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政府关于印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政规 〔2023〕2号];****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省2016年本) 的通知 [云政发 〔2017〕17号];****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决定 大发改〔2014〕29号;**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三、实施机关
本“其它行政权力”****机关为云****改革局。
四、受理条件
1、****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制。
2、企业投资建设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按照属地原则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3、在滇中央管****集团****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4、申请国家资金支持的备案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备案。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管理局四楼发改局窗口(**县博南镇集贸市场西大门)
1、****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制。2、企业投资建设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按照属地原则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备案。3、在滇中央管****集团****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备案。4、申请国家资金支持的备案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备案。
六、申请材料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新办 | 增项 | 到期复查 | 依申请变更(生产条件变更) | 其他依申请变更 | 补证 | 依申请注销 | 依据 | 备注 |
| 1 | ××企业建设××项目备案基本信息申请 | 原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1 | √ | 内容包括:1、项目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3、项目总投资额、资金来源;4、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 |||||||
| 2 | **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1 | √ | ||||||||
| 3 | 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4 | ××企业建设××项目备案基本信息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 原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1 | √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备案时限:
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1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当面或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备案收费
本备案事项不收费
九、备案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
地址:****管理局四楼发改局窗口(**县博南镇集贸市场西大门)
****改革局(**县博南镇博胜路98号)
(2)网络提交。
网址:http://ynzwfw.****.cn/—办事服务—网上办事—****改革局。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发改局发改窗口收到企业报送项目备案基本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报送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1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编制投资项目备案证。
(四)发证
发改局发改窗口在1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予以备案的自作出审核决定1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投资项目备案证;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备案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服务局****服务大厅发改窗口(****西大门)。****改革局(**县博南镇博胜路98号)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2-****035;0872-****989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www.****.cn—办事服务—网上办事—****改革局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备案证件为:《投资项目备案证》。证件有效期2年。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日内编制《投资项目备案证》,****中心通知申请单位领取《投资项目备案证》。无法送达《投资项目备案证》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1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www.****.cn—办事服务—网上办事—****改革局告知,自告知之日满3天,即视为送达。审批结果将在www.****.cn—办事服务—网上办事—****改革局平台栏目中公布。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改革局。
电话投诉:(0872)****989。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改革局。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改革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改革局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附 件1
**县行政职权(其他行政权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