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4年**中烟综合测试台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中烟综合测试台购置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公司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心网站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1月7日
评标地点:**市郑东新区黄**路****书店广场B座5层评标室。
五、评标结果信息:
标段1: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5000.00元;
交货期:接使用单位通知后11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72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8600.00元;
交货期:接使用单位通知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8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5805.31元;
交货期:接使用单位通知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标段2: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433.63元;
交货期:接使用单位通知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900.00元;
交货期:接使用单位通知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8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200.00元;
交货期:接使用单位通知后10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72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标段3: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000.00元;
交货期:接使用单位通知后11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72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800.00元;
交货期:接使用单位通知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8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厦****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税):****000.00元;
交货期:接使用单位通知后12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8个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第三大街8号
联系人:邱老师
电 话:0371-****11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中州大道鑫苑路阳光大厦9楼
联系人:杨女士、党先生
电 话:0371-****6603、0371-****1161
电子邮件:****@qq.com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 话: 0371-****1160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