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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1MA36X1DU9K | 建设单位法人:瞿小锋 |
| 汪仁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园区塔山工业园内 |
| **德孚中低高温焦油综合利用装置技改扩建及配套碳基新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工业园内 |
| 经度:117.15175 纬度: 28.91143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01 |
| 赣环环评〔2022〕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04-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5000 |
| 15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81MA36X1DU9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知行道合(江****研究院有限公司 |
| ****0122MA35K3063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1MA39RLF51F | 竣工时间:2024-08-08 |
| 2024-08-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03 |
| 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示网址: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1slZS8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再生利用12万吨废矿物油、3万吨废有机溶剂;年利用煤焦油30万吨;年热解处理9000吨油泥及白土渣;年产10万吨炭黑;年产5万吨调配润滑油;年焚烧处理5000t自产危废 | 实际建设情况:年再生利用12万吨废矿物油、3万吨废有机溶剂;年利用煤焦油30万吨;年热解处理9000吨油泥及白土渣;年产10万吨炭黑;年产5万吨调配润滑油;年焚烧处理5000t自产危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矿物油生产线以废矿物油为原料,经中和、油水分层、过滤、闪蒸脱水、减压加热、减压蒸馏、冷凝等工序生产轻质燃料油、侧线油、150基础油、300基础油、500基础油、重质油,形成年处理111300吨废矿物油生产能力;热解生产线以8700吨废矿物油及自产白土渣为原料,经高温裂解、冷凝等工序生产热解油2400吨,形成年处理9000吨油泥及白土渣生产能力;煤焦油生产线以中低温煤焦油(HW11)、高温煤焦油(HW11)为原料,经预处理、焦油脱水、焦油蒸馏、三混馏分洗涤脱酚及蒸吹、酚盐分解、工业萘蒸馏、改性沥青生产、工业蒽生产、精蒽生产等工序生产轻油、粗酚、工业萘、洗油、酚油、改质沥青、脱晶蒽油、炭黑油、精蒽、咔唑、热解油,形成年处理30万吨中低高温煤焦油能力;炭黑加工生产线以自产炭黑油为原料,采用油炉法经预热、高温裂解、急冷、收集、造粒等工序生产N220硬质炭黑、N234硬质炭黑、N326硬质炭黑、N330硬质炭黑、N550软质炭黑、N660软质炭黑,形成年产10万吨炭黑生产能力;工业润滑油生产线以自产润滑油基础油为原料,通过加入添加剂调合、过滤精制工序生产抗磨液压油、工业闭式齿轮油,形成年产5万吨润滑油产品生产线;焚烧生产线以自产固废为原料,通过原料破碎、配伍、焚烧等工序,形成年处理5千吨自产固体废物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废矿物油生产线以废矿物油为原料,经中和、油水分层、过滤、闪蒸脱水、减压加热、减压蒸馏、冷凝等工序生产轻质燃料油、侧线油、150基础油、300基础油、500基础油、重质油,形成年处理111300吨废矿物油生产能力;热解生产线以8700吨废矿物油及自产白土渣为原料,经高温裂解、冷凝等工序生产热解油2400吨,形成年处理9000吨油泥及白土渣生产能力;煤焦油生产线以中低温煤焦油(HW11)、高温煤焦油(HW11)为原料,经预处理、焦油脱水、焦油蒸馏、三混馏分洗涤脱酚及蒸吹、酚盐分解、工业萘蒸馏、改性沥青生产、工业蒽生产、精蒽生产等工序生产轻油、粗酚、工业萘、洗油、酚油、改质沥青、脱晶蒽油、炭黑油、精蒽、咔唑、热解油,形成年处理30万吨中低高温煤焦油能力;炭黑加工生产线以自产炭黑油为原料,采用油炉法经预热、高温裂解、急冷、收集、造粒等工序生产N220硬质炭黑、N234硬质炭黑、N326硬质炭黑、N330硬质炭黑、N550软质炭黑、N660软质炭黑,形成年产10万吨炭黑生产能力;工业润滑油生产线以自产润滑油基础油为原料,通过加入添加剂调合、过滤精制工序生产抗磨液压油、工业闭式齿轮油,形成年产5万吨润滑油产品生产线;焚烧生产线以自产固废为原料,通过原料破碎、配伍、焚烧等工序,形成年处理5千吨自产固体废物生产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热解废气预处理由环评要求的“SCR+冷却+活性炭吸附+三级湿式除尘处理”;精蒽、咔唑包装/结片废气由“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P4)排放;****处理站东北侧**一座面积为576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在危废焚烧间设置有一个占地面积为56m2危废临时堆场,占地面积为108m2上料池及占地面积为67.5m2卸料大厅 | 实际建设情况:热解废气经“冷却+SCR+三级湿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精蒽、咔唑包装/结片废气正常生产时:经布袋除尘+洗油循环吸收,进精蒽导热油炉焚烧处理后经SCR+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后,经1根67米高排气筒(P2)排放。停工检修时:经布袋除尘+洗油循环吸收,进活性炭吸附装置,经1根25米高排气筒(P4)排放。实际建设2处危废暂存库面积分别为72平方米和56平方米,焚烧上料池面积108m2,一个占地面积为200平方米的炉渣、锅炉灰和飞灰临时冷却暂存点,一个占地面积为36m2石膏库。 |
| 优化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平面布置在原厂址内微调,调整后未导致卫生防护距离变化,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新增敏感点。 |
| 优化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8 | 1.8 | 1.98 | 0 | 0 | 2.98 | 1.8 | |
| 1.18 | 1.08 | 2.26 | 0 | 0 | 2.26 | 1.08 | |
| 0.16 | 0.144 | 0.3 | 0 | 0 | 0.304 | 0.14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34.29 | 0 | 0 | 0 | 0 | / |
| 37.15 | 42.48 | 79.63 | 0 | 0 | 79.63 | 42.4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8.5 | 3.03 | 21.53 | 0 | 0 | 21.53 | 3.03 | / |
| 1 | 生活污水 | ****处理厂纳管标准 | 经三级隔油+混凝气浮+水解酸化+缺氧池+好氧池+MBR膜处理设施处理 | ****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 |
| 2 | 雨水排放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雨水排放口 | 雨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浓度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V类中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甲类仓库 |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计算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工业企业挥发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外排。 | 废气甲醇、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乙醇、丙酮排放浓度满足《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计算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TRVOC排放浓度、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减压加热炉废气、导热油炉、热解炉、炭黑尾气锅炉、4#槽区、炭黑干燥机、2#装车台、原料、产品及焦油中间槽区、焦油、改性沥青及工业奈真空泵、焦油加工、改性沥青及工业萘生产工艺废气、精蒽真空泵、7#槽区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经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后,经67米高排气筒(P2)排放 | 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沥青烟排放浓度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苯、酚类、苯并芘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H2S、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要求。 | |
| 3 | 焚烧、配伍、焚烧废液槽区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经二燃室+SNCR脱硝+急冷+中和吸收、脱硫+布袋除尘+两级喷淋+湿电除尘后,经45米高排气筒(P5)排放 | 废气中颗粒物、SO2、NOX、HF、HCl、CO、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要求。 | |
| 4 | 硬质炭黑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经覆膜布袋除尘后,经20米高排气筒(P7)排放 |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 |
| 5 | 软质炭黑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经覆膜布袋除尘后,经20米高排气筒(P6)排放 |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 |
| 6 | 润滑油调配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 | 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P8)排放 | 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7 | 危废暂存库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 | 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P10)排放 | 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各种机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厂界噪声各测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 1 |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腐及防渗设施完好,制定了地下水监测计划,以便及时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为监控防范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在厂区设置了地下水观测井。 |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腐及防渗设施完好,制定了地下水监测计划,以便及时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为监控防范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在厂区设置了地下水观测井。 |
| 1 | 本项目建设有2个占地面积分别为72m2和56m2的危废暂存库,一个占地面积为200平方米的炉渣、锅炉灰和飞灰临时冷却暂存点,在润滑油调和厂房西侧**一座面积为200m2一般固废暂存库,一个占地面积为36m2石膏库。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矿物油预处理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有机溶剂过滤渣、化验室废物、废活性炭、脱水渣、蒸馏渣、废布袋、有机溶剂重组份、废机油、白土渣、脱硝废催化剂、炉渣、锅炉灰和飞灰、废耐火砖、废溶剂桶、苛化渣、热解渣等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脱硫石膏和生活垃圾。 废矿物油预处理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有机溶剂过滤渣、化验室废物、废活性炭、脱水渣、蒸馏渣、废布袋、有机溶剂重组份进焚烧装置自行处置。 废机油进废矿物油装置回收利用;白土渣进热解炉处理。 脱硝废催化剂、炉渣、锅炉灰和飞灰、废耐火砖、废溶剂桶委托****、******公司、****公司、华新绿源(**)****公司处置。 苛化渣、热解渣暂按危废管理,后续产生时进行危废鉴定后最终确定其处理或处置方式。 一般固体废物脱硫石膏,暂存石膏房,定期外售给******公司作为建材使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 1 | 采取土石方夯实和覆盖等临时措施后,采取绿化等手段,可以防止项目建设期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及生态影响 | 采取土石方夯实和覆盖等临时措施后,采取绿化等手段,可以防止项目建设期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及生态影响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及设备维护,防止物质“跑、冒、滴、漏”;按规范设置事故联锁紧急停车系统、实施LDAR技术。建立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原料及产品储罐区设置围堰和收集池,厂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及时收集事故时泄漏物料及事故废水,防止污染水(液)直接外排。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设有一座容积为2200m3的事故池。已制定突发环****环保局备案号360281-2023-002-M),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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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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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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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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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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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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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