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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和《******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7〕43号)等有关要求,******分局组织专家对《**省**市**区董志镇野林村砖瓦用粘土矿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分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李乐民 0934-****835 132****8899
附件:1.**省**市**区董志镇野林村砖瓦粘土矿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pdf
2.**省**市**区董志镇野林村砖瓦用粘土矿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意见.pdf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