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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83 号)《**市 2023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清农农函〔2023〕129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基地和示范主体工作,我局下发通知到各镇组织遴选工作,截至11月7日,我局共****基地建设项目3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设项目3个。经组织工作人员实地核查、技术人员资质评审,现拟****基地建设项目:连南瑶****农场、**杰茗原****公司;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设项目:****农场、****农场为**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基地和示范主体,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2种方式反馈意见:1.电话形式向****反映情况;2.书面形式将意见以个人正式署名或单位加盖公章送达,邮寄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个人和单位反映情况需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联系电话:0763-****570;联系人:房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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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