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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人地址: **市石港路 2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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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求是南大道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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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内容:****中心办公设备。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采购用途:****中心办公设备。 | ||||
| 项目实施地点:********服务中心。 | ||||
|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交付。 | ||||
| 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2日 | ||||
| 定标日期:2024年11月06日 | ||||
| 开评标地点:****三楼第三开标室 | ||||
| 分包编号:****1001 分包预算:88.2646万元 | ||||
| 废标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
| 废标日期:2024年11月06日 | ||||
| 评委会成员:未组成。 | ||||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508 |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 | ||||
| 备注:1、(投标/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人电话0317-****508。 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的要求。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