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划拨供地目录》(国土**部令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批准(遂安府地〔2024〕68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划拨工业集中发展区—遂甘园区道路地块A(新园路以南,新马街以东)7612.06平方米(合11.4181亩)给******公司,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用于**市**经开区家****园区****园区道路项目建设,结合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费用测算,划拨单价为100万元/亩,划拨总价款1141.809万元;划拨工业集中发展区—遂甘园区道路地块B(新园路以南,新马街以东)11809.03平方米(合17.7135亩)给******公司,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用于**市**经开区家****园区****园区道路项目建设,结合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费用
测算,划拨单价为100万元/亩,划拨总价款1771.3545万元;划拨工业集中发展区—遂甘园区道路地块C(新园路以南,新马街以东)44883.85平方米(合67.3258亩)给******公司,用地性质为城镇道路用地,用于**市**经开区家****园区****园区道路项目建设,结合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费用测算,划拨单价为100万元/亩,划拨总价款6732.5775万元;划拨工业集中发展区——B-03-17a地块(新园路以南,新马街以东)24853.98平方米(合37.2810亩)给**省遂****中学校,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用于**省遂****中学****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经评估,划拨单价为50.67万元/亩,划拨总价款1889.0268万元;划拨**区**---地块20A(**大道中段以北,栖凤大道西段以西)64773.13平方米(合97.1597亩)给**省遂****中学校,用****学校用地,用于**省遂****中学****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经评估,划拨单价为52万元/亩,划拨总价款5052.3041万元。
二、公示期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效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自然**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
单位地址:**区**大道272号
邮政编码:629000
联系电话:0825-****377
联 系 人:黄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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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