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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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11-08 16:51

为做好我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整合优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936万元人民币。

三、实施周期

按《**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1.建****基地。在**县内**1****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并购置秸秆离田设备、饲料加工设备及运输设施等。

2.建立****基地。创建4个****基地(秸秆饲料化利****基地、秸****基地、****基地、秸秆快速腐熟****基地)。

3.开展宣传与培训。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观摩会等,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成果,集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宣传片,印刷一批宣传资料,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

4.开展秸秆**利用调查。布设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进行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编制年度农作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总结县域特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应用模式,并建立健全的秸秆**台账。

五、项目绩效目标

1、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或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

2、编制1套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3、建立1套秸秆**台账;

4、总结出1套县域有亮点和特色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应用模式;

5、组织开展1次地市级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培训(或现场观摩会)和1次省(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等。

六、项目申报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事业单位;

2.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运输配送、机械实施作业的设施设备、服务场地、技术力量以及其他能力;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具有符合可建****基地的建设用地或设施农业用地证明优先;

5.项目实施主体须自筹资金不低于312万元,用****基地****基地(须提供承诺函);

6.项目实施主体须严格按照《农业生态**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等,以及到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立项;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七、申报程序

通过连****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申报主体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农业农村局报送材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连****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

2.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要逐页加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农业农村局6楼603室参加遴选。

3.申报材料:内容包括项目申报表、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盖章)、项目用地证明(国土使****政府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自筹资金承诺函(自拟)、其他可证明申请单位资质或服务技能的材料、申请当日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n)的信用查询结果等材料。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清楚准入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名;

2.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

3.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准入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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