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炉渣处置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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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县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炉渣处置项目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2024年11月0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论证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炉渣处置项目

二、预算金额:****282.00元

三、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3月15日

四、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论证小组成员意见:

详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市**县**西街八一路口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357-****171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县县城集中供热热源厂炉渣处置项目

采购人

****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热源厂炉渣的处置,并保证处置环节依法合规。

预算金额

****282.00元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论证依据

****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专业

所在单位

范爱萍

主任医师、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控制中心

焦晨霞

高级工程师、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研究院

刘汾

高级工程师、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太****促进中心

专家组论证

意见

1.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项目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3.****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能实现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需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实施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详见附件。

专业人员签字

范爱萍、焦晨霞、刘汾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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