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春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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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本项目2023年**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试点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2023年**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试点项目;

1.2项目编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限价:人民币416,000.00元;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并验收合格;

1.6采购内容:****学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学校专业建设实施整体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同时聚焦**市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布局,****学校专业布局实施调研并出具论证报告,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咨询;

1.7服务地点:**省**市;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1月1****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如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

2.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磋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14:00至16:00时(**时间,下同)到****(****关区华新街与华运路****中心V8栋102门),持以下材料加盖鲜章复印件报名: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磋商文件700元/套,售出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4.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4.2递交地点:****关区华新街与华运路****中心V8栋102门;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5.1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5.2地点:****关区华新街与华运路****中心V8栋102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教育局曙光路综合楼311号

联 系 人:林广宇

联系方式:0431-****7882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关区华新街与华运路****中心V8栋102门

联系人:马萍

联系方式:132****0692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萍

电 话:132****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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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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