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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磨房乡**园安置房用地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公示期限30天)
日期:2024-11-11 09:00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及《**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南磨房乡**园安置房用地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相关规划指标以最终审定方案为准)。
用地位置:**区南磨房乡。
规划范围:**西大望路,南至南磨房路,西至现状**创意产业园,北至西大望路65号院及现****监察局。
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规划用地面积:约1.83公顷。
地上建筑规模:约5.12万平方米。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向我局提交反馈。我局将及时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本部门网站通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
附件:南磨房乡**园安置房用地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规划图则.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