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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2024****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社区工作者体检复检、补检结果进行公示。
一、体检结果公示
(一)体检结果: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
二、体检结果公示为“复检合格”“补检合格”的考生,自公示之日起3天内将个人档案(含党员档案)提至****社会保障局309办公室(注:学籍档案存放在**县就业局的考生档案由黎****社区工作者****统一提取,此类考生无需提档案)。同时保持电话畅通,考察组将于近期到考****社区)、**派出所及工作单位开展政审考察。
三、如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书面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855-****835****纪委监委)
联系电话:0855-****326(黎****社区工作者****)
附件:**县2024****社区工作者体检复检补检结果公示表.pdf
黎****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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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