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省级、成都市级)第一批云龙镇龙潭、新乐村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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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中央、省级、**市级)第一批**镇**、**村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编号

****

标(包)段名称

**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中央、省级、**市级)第一批**镇**、**村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标(包)段编号

****001

二、变更内容与原因

1.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第3大点“评标程序”中的3.1.3内容更正为“出现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第3大点“评标程序”在3.1.3内容后新增“3.2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了采购文件、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第四章、第五章)。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第3大点后续序号依次后推,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

联系人

袁老师

联系方式

135****4336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方式

182****0728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1
信息变更
简阳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省级、成都市级)第一批云龙镇龙潭、新乐村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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