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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汤溪镇牛桥溪治理二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婺**白龙桥镇桑田街1000号常青** 联系人:殷成兔 电话:151****8768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市**区东孝街道环**路68号陶朱路综合楼3楼 联系人:何晓丹 电话:150****5372 | |||||
| 标段(包)名称: | 汤溪镇牛桥溪治理二期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71****2001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 | 11,982,019.00元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李跃兵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01477) | 符合要求条件 |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 1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4-11-12至2024-11-15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 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三)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 | |||||||
| 评标时间: | 2024-10-30 09:0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1(543)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农办 | 电话: | 0579-****9916 |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1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