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岭调兵山市王河(含新开河)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辽宁-铁岭-调兵山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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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王河(含新开河)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添加时间:2024年11月12日

**市****办公室: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审查批复的请示》(调水建发〔2024〕45号)已收悉,我局已经于2024年8月21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王河(含新开河)河道治理工程位于**省**市**市境内王河右岸及新开河两岸,本次王河治理范围下游以**市与**县交界为起点(W0+000)至新开**(W1+650)右岸,治理右岸堤防长1.65km。新开河治理范围下游以新开**(X0+000)为起点向上4.94km(X4+940),治理河心长度4.94km。本次工程对不达标堤段进行加高培厚,对边坡较陡或局部不平整堤段进行边坡整形,共治理堤防总长11546m。本次治理河段防洪标准均为10年一遇,工程级别均为5级。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项目由主体工程区、施工道路区、临时堆土区三部分组成。

工程总占地面积20.85hm2,其中永久占地19.48hm2,临时占地1.37hm2,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其他土地。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44.42万m3,其中土石方开挖量12.45万m3;土石方回填量31.97万m3;外购土方19.52万m3,外购土方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及防护由供货方负责;无弃方。本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及弃渣场。

本工程建设不涉及拆**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本工程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主体预计2024年12月竣工,植物措施预计2025年5月实施,总工期15个月。项目总投资1705.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42.9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地方财政拨款。项目法人****。

二、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位于**省**市**市境内,工程区地貌单元为冲积、冲洪积地形。项目区气候类型属北温带半湿润大陆季风性气候,项目区年平均气温8.5℃,年均降水量594.9mm,年均蒸发量1210mm,年均风速2.86m/s,主导风向为SW,最大冻土深126cm,无霜期为142d。土壤以草甸土、棕壤土为主,项目区属华北植物区系,林草覆盖率为18.28%。

项目区属于东北漫川漫岗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辽北漫川漫岗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蚀为主,侵蚀强度为轻度,土壤容许流失量为200t/(t/km2﹒a),土壤侵蚀强度背景值为650t/km2﹒a。

三、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内容。

(二)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方法、结果。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的划分。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0.85hm2。将本工程分为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道路防治区及临时堆土防治区共三个防治分区。

(四)同意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及布局。防治目标为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方法。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原则、依据、方法。

水土保持方案总估算投资45.83万元,其中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投资7.6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38.20万元,新增投**植物措施投资0.0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74万元,独立费用24.3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5.26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6.09万元),基本预备费1.5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4250元。

(七)同意方案实施的水土保持管理内容。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各环节要加强落实管理责任。

四、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严禁扩大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面积,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抓紧落实水土保持资金。方案中的水土保持各项措施要纳入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

(三)定期向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并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结果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保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做好工程质量评定。

(六)工程有重大变更时,应同时变更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水行政主管部审批。

(七)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足额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其他要求

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规定,落实“三同时”制度,在工程投入运行前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检自验等各阶段验收工作。工程投入使用前将自主验材料上报方案审批单位报备。

****水利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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