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
2024年10月12日,****水利局在张山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张山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赤石埠桥桥头坂桩连接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建设单位),**市****公司(编制单位)、****运输局、南****分中心、****政府、****集团有限公司、市水利局相关科室等单位的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等人员,会议成立了技术评审组。现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张山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赤石埠桥桥头板桩连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左岸桥头板桩采用厚1.1m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左岸板桩路面高程336.97~337.39m,最低梁底高程335.96m。2、右岸桥头板桩采用厚1.1m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右岸板桩路面高程338.977~338.672m,最低梁底高程337.57m。3、左岸、右岸桥头板桩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扩大基础,共布设了4组桥墩,其中:1、4号墩为直径1.0m单柱圆柱墩;2、3号墩为直径1.0m双柱圆柱墩。
二、我局同意专家组对《报告书》作出的评审意见,认为《报告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赤石埠桥桥头坂桩连接项目设计采用五十年一遇洪水标准,项目设计符合防洪要求和技术规范要求,符**工程规划要求,准予许可。建设单位应按照水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市****公司应作为防治补救措施责任主体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对破坏、占用原有已建的水利工程,按不低于现状标准重新进行恢复,并将工程防治补救措施投资应一并列入主体工程里。
2、工程建设项目应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水下部分应安排在枯水季节施工,加强施工期间监督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3、项目业主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河道管理有关规定,施工开挖产生的砂石料不得上岸,施工完成后就地回填平整,恢复河道原样。不得外运外卖河道砂石,一旦发现,按违法采砂处理。
4、认真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第三方的涉河水事权益关系,以免造成水事纠纷。
5、工程建设应制定可行的度汛方案,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雨情,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并服从防汛部门的防洪指挥调度。
6、工程建设期间应加强对河道岸线的保护,落实保护措施,加强对河道岸线的巡视,保证堤防及岸线的安全,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市张山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赤石埠桥桥头坂桩连接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