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水利局关于会同县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审批
湖南-怀化-会同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12 09:11

会水许批〔2024〕1号

****

****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建设局:

你单位****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审定的《****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其审查意见,****水厂年取水量为1825万m3,主要用途为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地表水,设计保证率为97%,日最大取水量为6万m3。取水口位于包茂高速 G65跨渠水大桥上游1030m,**县林城镇东岳司村吴家附近,取水头部距离渠水堤堤顶约40m,地理坐标为:N26°50′32.81″,E109°45′37.70″。

二、本项目年退水量1197.6万m3,退水全****处理厂集中处理,不新设入河排污口。

三、****水厂应认真落实水**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完善取用水台账,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工作,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四、****水厂为**取水工程项目,完工后应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相关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水厂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监测设施,取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

六、在特殊情况下,****水厂应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七、****水厂水**论证批复文件的有效期为三年,若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水源、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或自水**论证审查批复之日起满三年建设项目未批准且须继续实施,则需要重新申请审查。

****

2024年11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