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关于华能湖南让家溪风电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湖南-怀化-沅陵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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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风电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2 13:59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风电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黔中大道与思源路****服务中心3楼

****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419600

联系电话:134****45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11月12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风电场工程(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省**市**县凉水井镇、马底驿乡境内,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0°39′51″,北纬28°26′17″。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政国评****公司

项目概况

《****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0月27日经我局批复(怀沅环评〔2022〕9号)。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林业审批和施工原因,导致升压站位移1150m,14#机位位移170m、15#机位位移120m,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公厅《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工程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风电场工程位于**省**市**县凉水井镇、马底驿乡境内,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0°39′51″,北纬28°26′17″,海拔高度介于850m~1350m之间,规划面积约68km2,****风电场。工程总投资48000万元,总装机容量100MW,年上网发电量210.71GW﹒h。工程总占地面积8.8992hm2,其中永久占地1.0944hm2,临时占地7.8048hm2。工程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集电线路、交通道路等组成,内容包括:(一)主体工程:1、风力发电机组。安装16台 GWH191-6.25风机,风机轮毂高度108m(其中14#风机为120m),叶轮直径191m,配套16台型号为S18-6600/36.75箱式变压器;风机平台永久占地0.4444hm2,安装场地临时总用地3.6068hm2。2、升压站。升压站永久占地0.65hm2,建设综合楼、35kV及二次舱、主变压器、GIS构架、SVG、FC、接地变预制舱、事故油池、独立避雷针、消防水泵房、污水处理装置和危废暂存间等,设置1台 100MVA升压变压器,110kV出线1回(送出线路另行环评)。3、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总长度40.1km,电缆沟总长度18.16km,其中**2km,依托生物林阻隔带段电缆沟长度16.16km。(二)辅助工程:场内道路大部分依托生物林阻隔带,**风机与生物林阻隔带连接线2.066km,路基宽5.5m,路面宽4.5m,为泥结碎石路面;**进站道路5m,路基宽5m,路面宽4m,为混凝土道路。场外大件运输道****风电场大件****风电场场内道路;进场道路利用凉水井镇新修建的村村通公路。(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置2个弃渣场,总弃渣量约10.63万m3,环保投资315万元。(四)临时工程:暂时布置在升压站空地内,包括施工生产生活区、****工厂、仓库等。项目施工使用商品混泥土,****搅拌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升压站、14#、15#风机及附近的道路****自然保护区边界山脊的外侧,其中升压站距离保护区边界14m、14#风机距离保护区边界50m、15#风机距离保护区边界86m,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确保不越界施工、风机安装场地、临时弃渣、堆土等不得占用保护区。

(二)落实生态修复措施。施工结束后按生态恢复要求及时做好主体工程区、施工区、道路区等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必须使用本地物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避免对区域生态、生态保护目标产生扰动或破坏。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环保措施

升压站综合楼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配套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升压站周边林木绿化不外排。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村收集点;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废蓄电池、清洗剂、事故废变压器油等各类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2021年第23号令)的规定进行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升压站采取设备减震、设置围墙及绿化带等措施,确保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优选低噪声或具有较好防噪****风电场运行的噪声影响,确保噪声不扰民和不影响野生动物栖息。站界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

(四)配合做好周边控规工作

****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用地控规,在该项目风机工作平台周边700米范围内禁止规划****事业单位建筑物。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测

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应开展生态环境长期监测,重点加强噪声、光影闪烁、野生动物等监测,若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超出《报告表》中预测结果,应及时采取停止施工、停止运行相应风机等措施,重新校核预测结果和优化管控措施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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