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商贸发展行(个体工商户)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质疑事项1: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得4分;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得2分;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得1分。
事实依据: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申请条件包括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等方面。 具体如下: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2、资质证书为行政许可,根据财政部官网的国库司留言编号****资质证书可以设置为资格条件但不能设为评审因数。
法律依据: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可以作为资格条件。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3、根据财政部官网的国库司留言编号****对于企业注册资本或者净资产有要求的不能作为评审因数。
答复1:取消该评分项。****公司见补充公告。
附件信息:
****体育馆空调回复函-星火商贸.pdf (0.1 KB)
****体育馆空调质疑函-星火商贸.pdf (218.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