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正源、高铁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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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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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正源、****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正源、****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花园大道9号

成交金额:557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57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7.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正源、****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县正源、****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编制。

服务要求:按照《安****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编制大纲》逐项对照要求,开展编制工作,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峰、杜庆祖、焦学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1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纬一路104号,联系电话:150****9509。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

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焦厂长 0557-****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县纬一路104号

联系方式:150****9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50****9509

2024年11月12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2
中标通知
砀山县正源、高铁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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