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年报审计服务项目标段一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2日
一、公告内容:
****2024年度年报审计服务项目招标澄清文件
澄清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四)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担任过一项上市企业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修改为: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担任过一项企业(要求企业资产总额40000万元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0万元及以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标书代写
2、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项目负责人须为经验丰富人员,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担任过一项上市企业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得5分(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实施项目的业务约定书和审计报告正文含签字页,须体现审计对象,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不予认可)。本项最高得15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须为经验丰富人员,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担任过一项企业(要求企业资产总额40000万元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0万元及以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得5分(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实施项目的业务约定书和审计报告正文含签字页,须体现审计对象,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不予认可)。本项最高得15分。标书代写
3、本澄清文件通过《**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自行下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收到。本澄清不属于补遗书。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
三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省**市**区海西西路49号 |
地 址:**省**市城**文景街26号 |
| 联系人:黄春燕 |
联系人:张怡 |
| 电 话:0971-****811 |
电 话:0971-****429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怡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