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文旅大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四)技术参数和要求“117 提供150条视频监控及应急广播终端点位至视频融合感知系统平台的有线网络链路传输服务”更正为:“117 提供不少于150路视频监控及应急广播终端点位至视频融合感知系统平台的有线网络链路传输服务”。
2.将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3、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数据治理服务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等额税务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更正为:“3、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数据治理服务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合法等额税务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将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4、2025年12月15日,项目验收合格且监理同意后(以甲方指定的监理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为准),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等额税务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更正为:“4、2025年12月15日,项目验收合格且监理同意后(以甲方指定的监理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为准),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合法等额税务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本项目备案号:510********200031902[2024]05106,采购预算品目为C****0300软件集成实施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662,700.00元,最高限价为17,662,7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48。
名称:****
地址:**市**区一环路西二段31号
联系方式:028-****0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联系方式:028-****5971-203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易浩、李昱璋、佟巍
电话:028-****5971-2038
****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