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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1)整治县城内涝点2处,改造老**排水管网16.42km,雨水检查井201座,沉泥井128座,雨水口400座,防坠网329个,铸铁井盖329个。2)**排水管网15.51km,雨水检査井288座,沉泥井96座,雨水口566座,防坠网288个,铸铁井盖288个。3)在**坡道、主要出入口坡道处设置雨水截水沟4.5km,排水沟截面尺寸B×H=0.4m×0.5m。(2)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设施23处,雨水调蓄量为1.95万立方米。(3)排涝通道建设:建设水碾河沟、**沟2条排洪沟,提升暴雨时节泄洪能力,长度共计28.071km。(4)移动排涝装备:移动抢险泵车4辆、柴油发电4台、高扬程潜水泵3台(扬程60m,流量20L/S)、小型潜水泵10台(扬程20m,流量40L/S)。(5)重要点位防护设施:防汛挡水板25块(尺寸6m×1m),雨量计5套,液位计5套。(6)智慧平台建设:建设县城排险除涝信息化、智慧化系统1套。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12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0870-****992) |
| 备注: |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公告完整内容详见附件。电子标服务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潘勇 |
| 办公电话: |
0870-****66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王泽 |
| 办公电话: |
0871-****3047 |
移动电话: |
138****4723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1-19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2-04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559.03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含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工程建设内容涉及的施工图设计阶段详细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工程施工、验收配合,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
| 资质要求: |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2)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 |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一项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项目业绩。 (2)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一项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3)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一项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4)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一项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提供上述项目业绩其中之一均可;②对于工程总承包业绩须由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否则不予认可;③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④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2-04 09:00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