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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排水分区**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 标段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按照****建设局关于废止《**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 版)》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165号)文件要求,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更正: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入围条件。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3)入围条件。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限制投标的情形第(18)。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3(5)信用得分评分标准,评标时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此项得分均以满分(10分)计。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总工期:330日历天 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24年12月0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 |
修改为: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总工期:330日历天 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24年12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1日 |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30分,修改为: 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四、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