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4925]广州市粮油食品产业园(广清园)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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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3 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粮油食品产业园(广清园)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 通过
2 ******公司 通过
3 **建通****公司 通过
4 **省****公司 不通过 前期咨询服务单位
5 ****公司 通过
6 **省****公司 通过
7 ******公司 通过
8 **华****公司 不通过 报价与费率不一致
9 **省****公司 通过
10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1 ******公司 通过
12 ******公司 通过
13 ******公司 通过
14 **市******公司 通过
15 **建海****公司 通过
16 **市市政****公司 通过
17 **华申****公司 通过
18 ******公司 通过
19 **市城市****公司 通过
20 ******公司 通过
21 铁四院(**)****公司 不通过 监理员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3 ******公司 通过
24 **广信****公司 通过
25 ******公司 通过
26 ******公司 通过
27 **财贸****公司 不通过 安全监理员社保不符合要求
28 **省****公司 通过
29 ******公司 不通过 未设置资料员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0-****762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管理局
联系电话:0763--****322
联系地址:**市**东二号建设大厦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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