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区污泥无害化处置厂技术改造项目 |
| 其他 |
| **** |
| 财政性资金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市**区**路18号 |
| 2024年11月21日 14时00分 |
| 比选 |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设计工作结束为止。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设计的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给水排水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并有相应的工程设计经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10月-2024年10月)投资不小于1000万元项目业绩(业绩类型包括:污水处理厂或污泥处置项目设计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中承担设计工作);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与竞争比选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无 |
| **区污泥无害化处置厂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工作。 |
| **** | 项目名称**区污泥无害化处置厂技术改造项目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区 |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市**区**路18号 | |
| 2024年11月21日 14时00分 | ||
| 比选 | ||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设计工作结束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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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设计的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给水排水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并有相应的工程设计经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10月-2024年10月)投资不小于1000万元项目业绩(业绩类型包括:污水处理厂或污泥处置项目设计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中承担设计工作);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与竞争比选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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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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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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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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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污泥无害化处置厂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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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主任 |
| 135****2056 |
| 崔主任 | 传真|
| 135****2056 |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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