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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甘棠化工园环境空气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检测及整体验收服务】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3
2024-11-17 17:30 ,在广****超市为****(**高新区****服务中心) 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高新区****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甘棠化工园环境空气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检测及整体验收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规模
投资额(¥1,580,000.00元)
所需服务 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内容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布设技术规范》(HJ 66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和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函〔2019〕785号)、《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等规范要求,完成颗粒物设备的比对以及其他设备的性能测试等工作,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并确认可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结束后组织专家、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针对该项目开展整体项目验收,并出具项目整体验收报告。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无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 ¥90,000.00元
金额说明 含完成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布设技术规范》(HJ 66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和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函〔2019〕785号)、《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等规范要求,完成颗粒物设备的比对以及其他设备的性能测试等工作,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并确认可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结束后组织专家、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针对该项目开展整体项目验收,并出具项目整体验收报告的所有费用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下载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1-17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高新区****服务中心)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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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