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序号 |
包组 |
采购标的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入库需求数量 |
| 1 |
包组一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含大巴车)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15家 |
| 2 |
包组二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1家 |
| 3 |
包组三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1家 |
| 4 |
包组四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1家 |
| 5 |
包组五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1家 |
| 6 |
包组六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2家 |
| 7 |
包组七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1家 |
| 8 |
包组八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2家 |
| 9 |
包组九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1家 |
| 10 |
包组十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1家 |
| 11 |
包组十一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1家 |
| 12 |
包组十二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1家 |
| 13 |
包组十三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1家 |
| 14 |
包组十四 |
车辆租赁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
** |
3年 |
详见第五章 |
1家 |
4.其他
(1)各采购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人不保证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所承担的业务额。
(3)供应商库有效期暂定为3年,起止日期以正式签订的入库协议书所确定的日期为准。
(4)上述包组中,仅包组一需包含大巴车。其余包组无需对大巴车进行报价。
二、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本次****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库包组一拟选取15家单位入库;包组六、包组八拟选取2家单位入库;其余包组拟各选取1家单位入库。
(2)若各包组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该包组招标失败;
(3)入库单位确定方式:
1)包组一:
若3家 通过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单位 15家,则通过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全部入库;若通过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单位>15家,按照择优表进行择优选取15家单位入库。
2)包组六、包组八:
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需 3家,否则该包组招标失败),按照择优表进行择优,各包组均选取2家单位入库。
3)其余包组:
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需 3家,否则该包组招标失败),按照择优表进行择优,各包组均选取1家单位入库。
(4)入库申请人可根据企业的情况申报以上包组,可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资质情况: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同时含有市际和省际及县际的包车客运(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区域内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6.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信用报告)。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提供****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市**区先烈东路121号9****中心)。
3.发放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4.售价:500元/份(每份招标文件对应一个包组)。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6日14时00分;
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4时30分;
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先烈东路121号9****中心小会议室;
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14时30分;
标书代写
5.开标地点:**市**区先烈东路121号9****中心小会议室。
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站(网址:http://www.****.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
https://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周工 139****0507
吕工 020-****2682
地址:**市**区先烈东路121号
****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招标公告】****就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骑缝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