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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年加工5000吨珍珠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即日起,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本公式,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7日(1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与联系资料: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开发区****基地**大街6-2号1-1
环评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勘查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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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