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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31**至**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中环至浙赣界工程(**段)施工图阶段设计咨询
(内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正文共 3 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招标人:****
2024年11月13日
一、对投标人的疑问进行回复
1. 问:招标文件第41页,技术评分的评分内容与招标文件第90页需要投标人阐述的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技术文件制作以哪个为准,请予以明确。
回复:以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投标人阐述的技术文件内容为准,并全部涵盖评分内容相应条款描述,同时需响应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相关内容,投标人在技术文件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技术建议书更明确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标书代写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对技术标准进行修改, 修改的内容如下,原招标文件与以下内容不一致处,以以下内容为准:
本项目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起点至公望街段,采用上下双层标准断面形式,上层双向六车道为高速公路,下层双向六车道地面道路为现状320 国道,高速公路和现状 320 国道设计速度均为 100 公里/小时;****公路段,为常规单层断面,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与千黄高速公路共线约 20.783 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 80 公里/小时;千黄高速公路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每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