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绩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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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繁华大道与****车立得市场8号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玖仟贰佰壹拾叁元整(13921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新能源汽车

品牌(如有):奇瑞

规格型号:风云A8

数量:1辆

单价:139213.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峭云(组长)、曹莉、叶承六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华阳镇**大道201号三楼,联系电话:0563-****999;地址:**省**市**县华阳镇徽山大道客运枢纽院内,联系方式:0563-****35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华阳镇徽山大道客运枢纽院内

联系方式:0563-****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华阳镇**大道201号三楼

联系方式:056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63-****999

****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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