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靖华西路(寨子村)棚户区改造住宅市场价值评估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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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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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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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资质要求 -
招标/采购内容 棚户区改造住宅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成交金额 28.00万元
招标单位 招标联系人/电话

史晶 159****5336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电话

韩女士 133****3880 代理机构其他联系人>

中标单位 中标联系人/电话

吴贵华 185****0888 中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标时间:2024-11-11 15:3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靖华西路(寨子村)棚户区改造住宅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人:****

资质等级:房地产二级评估证书

统一机构代码:914********144722J

法定代表人:吴贵华

项目负责人:吴贵华 联系电话:185****0888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国家评估技术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

成交金额: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0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宋新文、宋**、王璞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元博采购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收取代理费:¥4000.00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县翰林路中段

联系人:史晶

电话:159****5336

2、代理机构:****

地址:**省****宾馆院内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133****3880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3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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