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不锈钢制品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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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不锈钢制品采购安装项目(招标编号:****)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16:00至2024年11月18日23:59:59止),具体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综合得分

中标价(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

结果

1

****

92.44

11,964,795.10

第 1 中标候选人

2

**市首创****公司

90.03

11,749,664.22

第 2 中标候选人

3

**毅圆****公司

86.27

11,759,167.07

第 3 中标候选人

******公司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市****公司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合富新****公司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精****公司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公司在收标过程中被拒绝,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联系人: 叶志刚

联系电话:136****5035

招投标监督部门: ******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 **市天****花园对面

联系电话:136****5035

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人名称:******市轨道交通

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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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附件1}
附件二:{附件2}
附件一:{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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