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精装修工程(暂估价)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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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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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精装修工程(暂估价)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4-11-13 11:53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240,000元 人民币
24,286,948.79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调整为: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联合体投标要求第(2)条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中第(2)条调整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资格评审标准中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调整为:资格后审申请证明文件-其他(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与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相对应的单位提供)。)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资格评审标准中增加:资格后审申请证明文件-资质证明(主体库选取)(若为联合体投标 ,与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相对应的单位提供。)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审查打分-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情况中增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件彩色扫描件”相关表述修改为“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七、本项目jpfbf文件文件有修改,请投标人注意更新。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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