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3日
本机关近日收到**市贺****公司提出的**市贺村镇异地搬迁保障性公寓楼三期项目总平面设计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现对调整后方案进行公示,调整内容如下:为提升室外健身设施场地及公共文化活动场地设计品质及共享均好性,优化调整室外健身设施及公共文化活动场地设置位置,并相应优化景观设计。详见附图。公示时间为2024.****.13-2024.****.23。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按该调整方案实施。
联系人: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201
联系地址:****(江滨路61号)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