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怡好园、太阳岛围墙增设声音屏障项目一标段及二标段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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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怡好园、太阳岛围墙增设声音屏障项目一标段及二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1-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一标段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声音屏障约1360㎡ 现变更为声音屏障约2800㎡,详见工程量清单; 2、原一标段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类似业绩描述为 2021年11月至今,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每签订1份该类产品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附合同清晰复印件、验收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业绩评审标准:(1)投标人须提供销售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能够显示产品名称等信息)和签署盖章页,合同须为投标人直接签订的,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家相关合同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2)每业绩中供货产品应当包含本标包核心产品; 现变更为 2021年11月至今,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或施工业绩,每签订1份该类产品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附合同清晰复印件、验收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业绩评审标准:(1)投标人须提供销售合同或施工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能够显示产品名称等信息)和签署盖章页,合同须为投标人直接签订的,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家相关合同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2)每业绩中供货产品应当包含本标包核心产品; 3、一标段最新采购文件在**公共**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栏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更正日期: 2024-11-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西街361号

联系方式:095****8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西街387号海沃空间406室

联系方式:188****9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闫涛

电话:095****816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白金

电话:188****9990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一标段澄清文件.pdf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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