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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文物勘探及发掘服务单一来源谈判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基地管理委员会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16:43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田青梅,肖闯,刘**,葛联迎,崔梦雅,杨文宗,尹夏清 | ||
| 总成交金额 | ¥0.1679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艳、沈肖楠、单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4979-82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航天中路寰宇大厦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106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广场A座10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4979 | ||
合同包1(少陵路以北、北**街以东储备用地部分):
| **** | **市**区**西路68号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否 | 627.70元 | 627.70元 |
合同包2(终南大道以北储备用地部分):
| ****研究院 | **省**市乐游路31号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否 | 1,051.31元 | 1,051.31元 |
合同包1(少陵路以北、北**街以东储备用地部分):
服务类(****)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少陵路以北、北**街以东储备用地的文物勘探,并根据勘探情况对文物进行发掘 | 少陵路以北、北**街以东储备用地部分文物勘探及发掘 | 1、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省文物保护条例》、《**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开展文物勘探工作。做好勘探记录(文字、图纸、照片、图表、视频、测绘),所有的勘探成果需科学规范、准确记录。 2、按时按质完成文物勘探项目的田野勘探、发掘、资料记录等工作,并按要求提交项目档案。 3、负责办理考古发掘报告(证照)的有关申报(报批)手续,负责考古发掘报告的编制并协助办理相关文件的批复手续。 4、考古勘探队伍必须配备考古勘探项目负责人、专业勘探技术人员、测绘技术人员、安全员、资料员以及足够的熟练探工;还应配备必需的勘探、测绘等工具及设备(如RTK、全站仪、电脑、照相机等)。要求能够准确地识别土质土色、具有辨识古代墓葬、古文化遗址及其他文物遗迹特征的专业知识,能熟练写出勘探记录,并能使用RTK采用地理坐标系统准确定位测绘,绘制正规勘探图,编写考古勘探报告。 5、考古发掘队伍必须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要求配备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领队)、考古专业技术人员、文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测绘摄影人员、安全员、资料员(库管员)以及足够的发掘、文物保护修复等的技师、技工;还应配备考古发掘、测绘、摄影、文物保护修复、资料整理、文物及标本管理等必需的工具、仪器设备及设施。确保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出土文物提取、文物修复、绘图、摄影、资料整理以及文物、标本的安全保管等工作顺利完成,并提交合格的考古发掘工作报告。 6、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均应熟悉并遵守文物保护法规,具备良好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职业操守。在工作过程中爱护文物,按考古工作规范清理和保护文物。如由中标人人员所引起的事故,中标人应承担所有责任,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作成果及报告须严格保密。 8、在文物勘探、发掘服务结束后,须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文物保护要求、采购人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写文物勘探、发掘报告,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田野工作资料,接受采购人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验收工作。 7、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截留和倒卖出土的各类文物标本,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连带中标人法律责任。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报料,泄露考古工地情况,不得私自保管和泄露考古资料,所有的工 | 3年 | 符合国家及**省文物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 627.70 |
合同包2(终南大道以北储备用地部分):
服****研究院)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终南大道以北储备用地的文物勘探,并根据勘探情况对文物进行发掘 | 终南大道以北储备用地的文物勘探,并根据勘探情况对文物进行发掘 | 1、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省文物保护条例》、《**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开展文物勘探工作。做好勘探记录(文字、图纸、照片、图表、视频、测绘),所有的勘探成果需科学规范、准确记录。 2、按时按质完成文物勘探项目的田野勘探、发掘、资料记录等工作,并按要求提交项目档案。 3、负责办理考古发掘报告(证照)的有关申报(报批)手续,负责考古发掘报告的编制并协助办理相关文件的批复手续。 4、考古勘探队伍必须配备考古勘探项目负责人、专业勘探技术人员、测绘技术人员、安全员、资料员以及足够的熟练探工;还应配备必需的勘探、测绘等工具及设备(如RTK、全站仪、电脑、照相机等)。要求能够准确地识别土质土色、具有辨识古代墓葬、古文化遗址及其他文物遗迹特征的专业知识,能熟练写出勘探记录,并能使用RTK采用地理坐标系统准确定位测绘,绘制正规勘探图,编写考古勘探报告。 5、考古发掘队伍必须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要求配备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领队)、考古专业技术人员、文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测绘摄影人员、安全员、资料员(库管员)以及足够的发掘、文物保护修复等的技师、技工;还应配备考古发掘、测绘、摄影、文物保护修复、资料整理、文物及标本管理等必需的工具、仪器设备及设施。确保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出土文物提取、文物修复、绘图、摄影、资料整理以及文物、标本的安全保管等工作顺利完成,并提交合格的考古发掘工作报告。 6、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均应熟悉并遵守文物保护法规,具备良好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职业操守。在工作过程中爱护文物,按考古工作规范清理和保护文物。如由中标人人员所引起的事故,中标人应承担所有责任,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7、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截留和倒卖出土的各类文物标本,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连带中标人法律责任。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报料,泄露考古工地情况,不得私自保管和泄露考古资料,所有的工作成果及报告须严格保密。 8、在文物勘探、发掘服务结束后,须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文物保护要求、采购人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写文物勘探、发掘报告,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田野工作资料,接受采购人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验收工作。 | 3年,本项目按照成交单项目据实结算,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 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省文物保护条例》、《**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开展文物勘探工作。 | 1,051.31 |
田青梅、肖闯、刘**、葛联迎、崔梦雅、杨文宗、尹夏清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少陵路以北、北**街以东储备用地部分 | 8.977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2 | 终南大道以北储备用地部分 | 8.977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成交单价:
合同包1:
文物勘探综合单价(人民币元/㎡):4.5元/㎡
文物发掘技术综合单价(人民币元/㎡):623.20元/㎡
合同包2:
文物勘探综合单价(人民币元/㎡):4.5元/㎡
文物发掘技术综合单价(人民币元/㎡):1046.81元/㎡
名称:****
地址:航天中路寰宇大厦
联系方式:029-****1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49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艳、沈肖楠、单博
电话:029-****497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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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