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应急救援救灾装备设备采购(QZZC2024-J1-220420-GXFT)项目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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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石****公司

地 址:**省**市**县**镇碧桂园**城15号楼101
法定代表人:窦瑞娜
联系人:窦瑞娜 联系电话:190****2263
你公司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关于应急救援救灾装备设备采购(****)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收悉。****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你公司认为,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制造商数据存在虚假情况,属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质疑事项1答复:经核查,******公司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2:你公司认为,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第8.(水上救援机器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634.5万元,资产总额为51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依据采购产品比对制造商经营范围发现深****公司不能对水上救援机器人进行生产制造,与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信息不符,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质疑事项2答复: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号),本项目采购货物“水上救援机器人”不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货物。
质疑事项3:你公司认为,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第10.(音视频生命探测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市鼎冠****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836万元,资产总额为10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查询制造商经营范围发现深****公司不能对产品进行生产制造,与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信息不符,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质疑事项3答复: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号),本项目采购货物“音视频生命探测仪”不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货物。
综上所述,你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你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你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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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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