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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人地址:**市浮阳南大道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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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求是南大道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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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内容:司法行政指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采购用途:司法行政指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 | ||||
| 项目实施地点:****。 | ||||
|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
| 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6日 | ||||
| 定标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
| 开评标地点: 开标三室 | ||||
| 分包编号:****1011 分包预算:88.0万元 | ||||
| 废标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
| 废标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
| 评委会成员:未组成 | ||||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222 |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 | ||||
| 备注: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的要求。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7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