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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报废农机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报废农机拆解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兴源镇东委育英街与育才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市兴源镇东委育英街与育才路交叉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30°20'30.5074",北纬44°36'06.0632",项目东侧为福丰机械制造,西侧为福联机械制造,南侧为福兴机械制造,北侧为空地,本项目租用场地及车间厂房总面积40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2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年拆解报废农用机械1000台。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2024年9月,****编制完成了《****报废农机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4年9月26日,****环境局发布牡环建审(2024〕72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1日
联系电话:152****000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