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转让基准日2024年11月1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424,494,378.74元,其中本金为306,365,881.97元,利罚息为118,128,496.77元。上述债权本金、****公司内部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截至基准日2024年11月10日,该9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主债务人名称 |
主债务人所在地 |
计息基准日 |
债权本金余额 |
债权利息 |
担保情况 |
| 1 |
****公司 |
**省**市 |
2021/4/25 |
121,500,000.00 |
12,283,855.88 |
抵押物:借款人名下位于**市**路188号商业房产,抵押物建筑面积共计96515.94平方米,土地共计16061.83平方米(具体分配按银团贷款比例)。 |
| 2 |
****公司 |
**省**市 |
2024/11/10 |
39,335,413.12 |
53,390,546.66 |
保证人:****公司、李君毅、李燕辉 |
| 3 |
******公司 |
**省**市 |
2019/8/16 |
41,528,392.98 |
0.00 |
|
| 4 |
******公司 |
**省**市 |
2018/6/4 |
39,924,720.78 |
15,926,692.97 |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郑元忠、黄少平 |
| 5 |
温****公司 |
**省**市 |
2024/6/30 |
8,163,039.00 |
29,449,878.76 |
保证人:****公司、陈丽丽、李捷 |
| 6 |
****公司 |
**省**市 |
2019/4/1 |
18,150,117.81 |
0.00 |
保证人:周秀美、****公司 |
| 7 |
****公司 |
**省**市 |
2024/8/15 |
9,654,198.94 |
2,513,930.47 |
保证人:******公司、葛南尧 |
| 8 |
义****公司 |
**省**市 |
2023/11/20 |
15,999,999.34 |
1,387,372.38 |
保证人:浙****公司、吕仙威、虞胜利、吕国义、吕红英。 |
| 9 |
浙****公司 |
**省**市 |
2024/7/26 |
12,110,000.00 |
3,176,219.66 |
保证人:****瑞****公司、义****公司、****公司,吕仙威、虞胜利、吕国义、吕红英 |
| 合计 |
306,365,881.97 |
118,128,496.77 |
|
|||
交易方式:以单户或组包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我司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571-****5828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1-****7795
联系地址:**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71-****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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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