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智慧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二次)设备采购二标段 ”网上质疑的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招标的“**市**智慧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二次)设备采购二标段”针对投标人网上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中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响应文件和证明材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要求的得14分。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要求的有一项正偏离扣0.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该项目采购清单中含有软件系统,难以量化其指标正偏离的范围,因****政府采购分值设置及评价原理不符,属于“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建议修改为“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要求的有一项负偏离扣0.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标书代写
回复: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附前表标书代写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 |
14分 |
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响应文件和证明材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要求的得14分。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要求的有一项正偏离扣0.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标书代写 |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 |
14分 |
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响应文件和证明材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要求的得14分。技术响应文件和证明材料每有一项不满足扣0.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标书代写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3日
**市**智慧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
(第二次)设备采购二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市**智慧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二次)设备采购二标段”,由于工作人员输入错误,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原招标控制价:****110元变更为:****110元,请各投标人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