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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副食品(液化气类)采购项目(标段六)(****)
一、原公告项目名称:****2024年度副食品(液化气类)采购项目(标段六)
二、原公告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四、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招标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第3条“投标单位必须在采购人驻地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保障相关商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库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有配送能力和仓储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使用权证明材料或出租方的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更正为“投标单位必须在采购人驻地(**)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保障相关商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库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有配送能力和仓储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使用权证明材料或出租方的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五、投标供应商对本公示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六、采购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2180
七、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
项目负责人:肖帆、燕伟
联系电话:180****5157、010-****8737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廖工
联系电话:153****4409
本补遗书未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评标时间不作顺延。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