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主**排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补遗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
一、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下列因素排序:(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设计方案(设计大纲)得分由高到低(3)资信业绩得分由高到低(4)其他因素得分由高到低;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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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B)项要求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1 项和第5.2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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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3项要求 |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如有) |
||||||
| 投标要求 |
不存在本章第 3.1.2 项任何一种情形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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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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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方案(设计大纲)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城乡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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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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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18分 设计方案(设计大纲)部分:50分 投标报价部分:20分(①20-40分,适用于采用设计团队招标。②0-20分,适用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 其他评分因素:12分 |
|||||
| 3.2.4 |
低于成本 评审 |
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项规定进行评审。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下列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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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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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资质 |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得6分,本项满分6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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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满足设计业绩资格要求的得4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4分,本项满分12分。 |
12分 |
|||||
| 注: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可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等方面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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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设计方案 √设计大纲 评分标准 |
设计大纲 |
1、对设计范围、设计工作目标的理解全面、合理,需对项目的特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分析,优得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对项目现状的调查了解是否全面、清晰;对项目的定位、实施目的、影响范围、成效等方面的认识、分析、理解是否全面准确,优得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3、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工作进度安排合理、保障措施完善,优得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全面、有效,体系完善、措施得当,优得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5、设计后续服务:对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优得 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投标人在投标阶段自行到现场踏勘。以上内容应描述清晰、符合实际、有针对性。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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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设计方案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评分因素可从功能、技术、经济、美观和城市设计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等方面设置。设计大纲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设计团队招标的,评分因素可从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设计构思,设计质量、进度、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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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0.25 (不少于0.2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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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 |
1、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4分,本项最多得4分。 3、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①人员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协议。②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班子相关成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须提供入《**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复印件,如《**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未载明具体人员情况,则需提供入川备案(验证)人员网络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人员所具备的证书须附**省住建厅网络截图,否则视为无效。③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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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日 9:30分、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日 9:30分。标书代写
四、其余内容不变,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自行下载。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4日
**市主**排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补遗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
一、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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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下列因素排序:(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设计方案(设计大纲)得分由高到低(3)资信业绩得分由高到低(4)其他因素得分由高到低;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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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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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B)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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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1 项和第5.2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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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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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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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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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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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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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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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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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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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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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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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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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要求 |
不存在本章第 3.1.2 项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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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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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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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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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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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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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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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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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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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方案(设计大纲)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城乡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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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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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18分 设计方案(设计大纲)部分:50分 投标报价部分:20分(①20-40分,适用于采用设计团队招标。②0-20分,适用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 其他评分因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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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4 |
低于成本 评审 |
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项规定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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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下列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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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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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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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资质 |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得6分,本项满分6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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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满足设计业绩资格要求的得4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4分,本项满分12分。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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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可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等方面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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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设计方案 √设计大纲 评分标准 |
设计大纲 |
1、对设计范围、设计工作目标的理解全面、合理,需对项目的特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分析,优得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对项目现状的调查了解是否全面、清晰;对项目的定位、实施目的、影响范围、成效等方面的认识、分析、理解是否全面准确,优得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3、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工作进度安排合理、保障措施完善,优得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全面、有效,体系完善、措施得当,优得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5、设计后续服务:对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优得 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投标人在投标阶段自行到现场踏勘。以上内容应描述清晰、符合实际、有针对性。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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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设计方案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评分因素可从功能、技术、经济、美观和城市设计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等方面设置。设计大纲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设计团队招标的,评分因素可从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设计构思,设计质量、进度、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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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0.25 (不少于0.2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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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 |
1、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4分,本项最多得4分。 3、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①人员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协议。②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班子相关成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须提供入《**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复印件,如《**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未载明具体人员情况,则需提供入川备案(验证)人员网络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人员所具备的证书须附**省住建厅网络截图,否则视为无效。③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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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日 9:30分、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日 9:30分。标书代写
四、其余内容不变,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自行下载。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