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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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GZ307、GZ375、GZ253地块消防检测及消防查验框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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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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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1、GZ307、GZ375、GZ253地块消防检测及消防查验涉及的相关工作。 2、项目概况 (1)GZ30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 13.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2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09万平方米; (2)GZ37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4.721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65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560万平方米; (3)GZ253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7.717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348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686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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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1、GZ307、GZ375、GZ253地块消防审验技术服务。 2、查验服务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 规定》****建设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计文件。 3、消防检测: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消火栓、防火门、防排烟、应急疏散照明等系统检测及相关检测服务。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并对现场安装的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审查施工单位消防验收资料,按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本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及消防审验技术服务。 4、消防查验:项目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政府机构对消防验收的程序,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前的查验服务。对住建部门消防验收提出的意见进行解释,便于工程施工方整改完成,能够满足最终的消防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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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
自筹,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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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周期 |
根据各项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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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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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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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含)以上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技术服务类别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以来分别有3个消防检测及消防查验的建筑消防检测及消防查验业绩。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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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招标文件:0元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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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盖章版本投标文件(PDF扫描件U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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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查勘 |
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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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及答疑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00前 方式:电子邮件****@qq.com联系电话:0514-****0042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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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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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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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 |
地点 |
国控集团7楼开评标室 |
地址 |
****开发区八里镇**路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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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会 |
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15时 30分 |
地点 |
****开发区八里镇**路123****集团7楼开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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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 |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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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限价 |
1元/㎡(按最终批复的规划建筑副本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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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1、投标文件按“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PDF扫描件U盘”分别封装,密封递交。正本和副本装订在同一个标袋中。(标书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所有封袋及投标文件的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封袋上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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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
采取最低价中标,本报价为固定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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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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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包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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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费用支付 |
中标价即合同价,按单个项目分别签订合同,中标人提供消防合格检测报告及查验报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或备案证后一次性付清账款。中标人必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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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以上项目中标人按项目分别签订合同;除GZ307地块项目与****公司签订外,其余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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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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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地址:****开发区八里镇**路123号 招标联系人:丁思 电话:0514-****0042 电子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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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发布****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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