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消防隐患专项整治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4年****消防隐患专项整治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 第一成交候选人
(1) 单位名称:****
(2) 响应报价:404925.14元人民币(含税)
(3) 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江喜,浙**B(2008)****210,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浙133********05909。
(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张锋,浙**A(2014)****149,安全员:段飞鹏,浙**C3(2017)****294,特种作业证人员席龙朋(电工),证件号码T522********9294019,特种作业证人员张子健(高处),证件号码T142********227241X。
(5) “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 第二成交候选人
(1) 单位名称:**市****公司
(2) 响应报价:405114.34元人民币(含税)
(3) 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辜云祥,渝**B(2013)****618,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渝150********09029。
(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刘若木,渝**A(2022)****423,安全员:杜黎明,渝**C3(2024)****488,特种作业证人员胡晓(电工),证件号码T510********4121236,特种作业证人员徐静波(高处),证件号码T500********0235790。
(5) “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 第三成交候选人
(1) 单位名称:**源****公司
(2) 响应报价:417115.09元人民币(含税)
(3) 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胡祥龙,渝**B(2018)****689,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渝250********02711。
(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董启军,渝**A(2020)****061,安全员:霍小红,渝**C3(2020)****447,特种作业证人员方剑锋(电工),证件号码T510********1138934,特种作业证人员罗福强(高处),证件号码T500********326391X。
(5) “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否决响应情况:
1.**市伟田****公司,因不满足询比文件的项目团队人员要求资格要求(所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已过期)被否决。
公示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付小强,134****3534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杜老师,189****5168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