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泉永印务有限公司卸货广场项目(二次)(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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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货广场项目(二次)(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卸货广场项目(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总价:485255.50元(不含税)、528928.50元(含税:9%)。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接通知实施起两个月内完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总价:580666.72元(不含税)、632926.72元(含税:9%)。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接通知实施起两个月内完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站、******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2、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章****开发区经十东路7117号

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0531-****87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基地4号楼3楼东户

联系人:魏女士、秦女士

电话:0531-****5011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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